龙为霖
龙为霖(1689年—1756年),字雨苍,号鹤轩,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清朝官员、学者。
生平
幼聪慧,九岁能文,十一岁入县学,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十七岁中举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联捷会试,因病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补殿试,授中书。历官云南太和县知县,历升石屏州知州、广东肇庆府同知、潮州府知府。在任所惩奸邪、均徭役,兴学设教,政绩卓着。后为流言诽谤,去官,潮人追思立祠以祀。
乾隆元年(1736年)召见起用,坚辞,请终养返里,奉母家居二十年。
著作
善诗文,与同邑周开封、忠州陈龙崖等结诗社于东川,极诗文酒唱之乐。晚年好静,居九龙滩别业以终。着有《荫松堂诗集》、《橐驼集》、《读诗管见》、《本韵》等。工书法,真草俱佳,指书尤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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