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鸣泰
生平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登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辽东参政、佥事,山东参政[1]。天启二年(1622年),担任辽东监军[2]、参议[3]。同年改山东按察司副使[3],兼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4]。天启五年(1625年),担任兵部右侍郎[5],署协理京营戎政、整饬蓟镇等处边备[6]。天启六年(1626年),担任顺天巡抚、蓟辽总督[7],并任兵部尚书[8]、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9]。天启七年(1627年),授少师[10]。崇祯初,为言官弹劾,附魏忠贤逆案,遣戍死。
阎鸣泰任职蓟辽期间,为魏忠贤修建生祠多达七处。其赞颂忠贤,有「民心依归,即天心向顺」语,闻者为之咋舌。[11]
参考文献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70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20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21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29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65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67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0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5卷
- 明实录:熹宗实录 ,81卷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2卷
- 《明史》鸣泰由忠贤再起,专事谄谀。每陈边事,必颂功德,于蓟、辽建生祠,多至七所。其颂忠贤,有「民心依归,即天心向顺」语,闻者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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