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祥

郭永祥(1949年2月,男,山东临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曾担任四川省文联主席、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3年6月23日,郭永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中纪委调查。[1][2][3][4]

生平

1972年12月任胜利油田孤岛指挥部作业27队工人。1973年8月任孤岛指挥部宣传部宣传干事。1974年10月任胜利油田党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1984年12月任胜利油田党委调研室副主任、主任(其间:1984年4月至1986年10月任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政干部基础专业学习)。

1990年8月至1992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处长。1992年11月至1998年7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研究室副局级研究员、副主任(其间: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7月至2000年1月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

四川省

2000年1月至2000年10月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其间:1997年9月至2000年7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年10月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常委办主任(正厅级)。2002年5月任四川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常委办主任。2002年12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常委办主任。2003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5年3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1月任四川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07年5月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8年1月当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9年2月四川省文联第六届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郭永祥为四川省文联主席。

落马

2013年6月23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22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永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检察机关指控郭直接或者通过其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12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6万元,另有3706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5]10月13日,宜昌市中院一审宣判,郭永祥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受贿所得财物及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郭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6]

参考文献

  1. . Ifeng.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4) (中文(简体)).
  2. . Sina.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6) (中文(简体)).
  3. . China.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4) (中文(简体)).
  4. . Chinanews.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6) (中文(简体)).
  5. . 中国新闻网(北京). 2015-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2).
  6. . 楚天金报. 2015年10月14日 [2015年10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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