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永春
郜永春(1533年—1609年),字子元,號迎蘧,直隸大名府長垣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郜永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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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按察使 | ||
籍貫 | 直隸大名府長垣縣 | |
字號 | 字子元,號迎蘧 | |
出生 | 嘉靖十二年(1533年)正月二十一日 | |
逝世 |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 | |
配偶 | 娶苗氏 | |
親屬 | (孙)郜献珂,崇祯十三年进士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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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九十六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八名,三甲第八十八名進士[1][2]。授南陵縣知縣。三年後,升任河南道監察御史,弹劾中官馮保擅權,又劾巡鹽貪横。出按淮盐,歲省羡金十三萬。丁忧归。隆庆六年(1572年)七月复除河南道御史,寻出为福建左参议,十月以加参政衔致仕。万历十一年十月以举边才,起陕西右参议,十五年六月升山西副使,十六年十月轉河南南陽參政,升任山西按察使,十九年五月被御史刘士忠弹劾,降一级为右参政,后以年老致仕回鄉。萬曆己酉年(1609年),去世[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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