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夔(?—1510年),山西太原府平定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山西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进士[1][2]。授礼科给事中。
正德五年(1510年),外出核查延绥战功,刘瑾嘱其优待亲信。郗夔考虑到答应刘瑾则违背国法,拒绝则祸及自身,于是选择自缢[3]。
曾祖父郗宽;祖父郗信,府照磨;父郗珙,知州。母郝氏[4]。子郗元深、郗元洪、郗元清、郗元澈。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