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雪碧
生平
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共青团河北省石家庄地委副书记、书记,市委书记;中共河北省灵寿县委副书记、县长,栾城县委书记,张家口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邯郸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2年1月调任中共承德市委书记[2]。2015年10月14日,河北省纪委通报,经河北省委批准,承德市市委书记郑雪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3]。2016年4月7日,河北省纪委通报,郑雪碧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河北省纪委双开,并收缴其违纪所得,责令退赔用公款支付的个人费用,同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4]。
2016年9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郑雪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8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80万元。郑雪碧受贿所得18,049,535元、美元66万元、欧元1万元、港币10万元、金条4块、丰田汽车一辆,及其不能说明来源的2294万元及非法财产取得的孳息110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5]。
北京青年报社旗下自媒体“政知圈”援引消息人士报导,郑雪碧任张家口市长时,与时任张家口市委书记宋太平(2012年1月当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1年7月落马)关系严重不合。宋太平上任时,郑雪碧率领张家口市一众官员冒着风雪在高速路口迎接,但两人关系迅速降温,甚至勾心斗角,相互算计[6]。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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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 汭 |
中国共产党承德市委员会书记 2012年1月-2015年10月 |
繼任: 周仲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郭大建 |
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年1月-2012年1月 |
繼任: 高宏志 |
前任: 高金浩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9月-2011年1月 |
繼任: 王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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