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仲禄
邵仲禄(1541年—1592年),字孟廉,四川夔州府官籍湖广都指挥使司瞿塘卫(治今奉节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邵仲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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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 ||
籍贯 | 湖广都指挥使司瞿塘卫 | |
出生 | 二月初十日 | |
逝世 | 万历二十年 | |
配偶 | 娶吴氏 | |
亲属 | 曾祖邵武,祖父邵壁,父邵意,母韩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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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四川乡试第五十五名举人,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八名,三甲第二百六十三名进士[1]。曾任浙江江山县知县。任内清理白马泉,撰《白马官泉记》。累升吏部文选司郎中,万历十五年(1587年)十一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七年三月升右通政,四月升左通政,五月升太仆寺卿,十八年二月升应天府府尹,十九年三月升南京操江都御史兼管巡江,九月改任巡抚江西右副都御史,未赴任,二十年四月卒于南京,赠兵部左侍郎[2]。
家族
曾祖邵武,百户;祖父邵壁;父邵意,母韩氏。具庆下。兄邵仲英、邵仲杰,弟邵仲爵、邵仲贤、邵仲明、邵仲礼。
参考资料
-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治《易经》,年二十八岁中式隆庆二年戊辰科第三甲第二百六十三名进士。二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邵武,百户;祖邵壁;父邵意;母韩氏。具庆下。妻吴氏。兄仲英;仲杰,弟仲爵;仲贤;仲明;仲礼。由府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五十五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八十八名。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七》:万历二十年四月,南京右副都御史邵仲禄卒于官。礼部言其清介端方,自榷税而掌铨,苞苴独绝。历京兆而开府,擘画殊多,实以死勤事者,命与祭葬如例,赠兵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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