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寰

邢寰1474年—1526年),字伯宇,一作伯舆,号孔江,湖广黄州府黄梅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邢寰

大明南昌府知府
籍贯 湖广黄州府黄梅县
字号 字伯宇,一作伯舆
出生 成化十年(1474年)九月初四日
逝世 嘉靖五年(1526年)
配偶 娶张氏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治《诗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戊午科(1498年)湖广乡试第七十九名举人,年三十五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进士[1][2]。四年闰九月授南京刑科给事中,十一年十月升兵科右,十三年三月升工科左,八月累迁礼科都给事中,累有疏谏,有直声。嘉靖初谪广德州判官,升太平府同知,嘉靖四年(1525年)官至江西南昌府知府,五年卒于官[3]

家族

曾祖邢仕聪。祖父邢暹,赠文林郎、长洲县知县。父邢缨,监察御史。母李氏,封孺人;继母操氏。具庆下。弟完、采、宠[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着.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黄梅县志》:邢寰分省人物考字伯宇,黄梅人。正徳戊辰进士,上弭盗议称㫖,超擢刑科给事中,寻转礼科都给事,以犯颜谏诤为已任,上颔之呼曰酸子。禁中有所为,輙问近侍曰:邢酸子得无知乎?时车驾将逺狩,寰拜伏阙下遮阻,乃从厚载门出。以忤中贵谪广徳州判官,调太平郡贰,升南昌知府。恤殣兴贤,剔蠧振滞,卒于官。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方仕
明朝南昌府知府
1525年—1526年
继任:
东汉
(陕西华州人)
(弘治戊午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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