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下辖15个基层法院,现有36个内设机构。现任院长为任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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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院长 | 任延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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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院长 | 吴冬 |
机构概况 | |
上诉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业务上级机构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中级人民法院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
电话号码 | 86 024-12368[1] |
對外官網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48年11月20日 |
沿革
沈阳中院前身为成立于1948年11月20日的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1949年5月1日,随着行政区划改革,法院改称“沈阳市人民法院”;1955年3月1日,因应四级二审制确立,法院改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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