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汉

萧汉—1643年),字云涛,号象石江西南丰县人,明末官员。

生平

崇祯三年庚午科江西乡试第八名举人[1],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官湖广钟祥县知县。崇祯十六年(1643年)抵御李自成,城破被俘,誓死不屈。贼不忍杀,将其禁锢在空屋之中。萧汉绝食数日,在墙壁题诗而死。贼钦佩其忠义,准备棺木为其装殓。[2][3]

参考文献

  1.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
  2. 《甲申传信录·卷七》:钟祥县知县萧汉,字象石,江西南丰人,丁丑进士。被执,不屈。贼不忍杀,羁之空室,不食数日,题诗于壁而死。贼钦其忠,具棺殓之。
  3. 《明季北略》:萧汉,号象石,江西南丰人。崇祯丁丑进士,授钟祥知县。五载俸满行取,闻襄藩陷,自誓曰:「士见危授命,岂可卸担?」
    遂以护陵保土,自请于抚按免觐。
    壬午十二月十一日,贼逼境,破关厢入,咸失色,汉奋臂呼曰:「此正钟令效死之日也。」
    入署奠辞家庙,出绢帨勒令众媵自经,曰:「男忠女烈,各宜自尽。吾不能庇城中亿万生灵,敢爱此三十二口,并两雏子?」
    于是扬鞭直指,擐甲登陴,重悬赏格,杀贼三千余级。
    越六日,贼复大合几百万薄内城,相持五昼夜。至癸未元旦,汉掷剑向北,泣拜曰:「臣力竭矣。」
    急冲围奔陵,贼亦踵至,汉挺身大呼:「钟祥知县在此,不得擅惊陵寝!」
    贼卒挟之前,汉引颈就刃。
    贼曰:「欲首。」
    应云:「即砍。」
    贼曰:「剥皮。」
    应云:「即剥。」
    贼遣伪官元圭说降,以管夷吾刘清田为言,汉应之曰:「管仲不死有母在,我则白云望断,惟知向日。《郁离子》痛鳞介之易我衣裳,从龙淮左,我正值圣主英明金瓯无缺,事不相同,死即死耳。勿复言。」
    贼惮而重之,不忍杀,批片纸,令:「乱箭射死萧知县。」
    汉即袒胸以受,寂无半镞相加,旋有票送吉祥寺僧寮,至则罗列美馔,小贼一人主之。
    汉大骂不食,求死转急,觅死且不可得。偶于圆定觅剃刀藏之,因取敝纸,书杨椒山「浩气还太虚,丹心炤千古;平生未了事,留作忠魂补。」又别录「夷齐死后君臣薄,力为君王固首阳」两言。纸穷,投笔起,复拾土块从壁划「钟祥县令萧汉愿死此寺」十字,随时对壁自刎,血横溅字。时正月初五日也。士民买榇致诔就寺地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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