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国缙

茅国缙1555年—1607年),字荐卿,号二岑,归安县人,浙江湖州府武康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茅国缙

大明工部都水司郎中
籍贯 归安县
字号 荐卿,号二岑
出生 嘉靖乙卯八月初三日
逝世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闰六月十三日
配偶 元配蔡氏,继娶陶氏、丁氏
亲属 茅元仪、茅元玠
出身
  • 万历十年壬午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著作

《菽园诗草》

生平

顺天府乡试第四十七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一百九十六名,登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1][2]章丘令,十七年召入为广东道监察御史,以滇南首功不实,逮入诏狱,遣戍边。起补淅川令,二十三年擢南屯田司主事,又请告。里居三年,起补南都水司主事,丁父忧归。除服,以故官补北工部,晋郎中。万历丁未卒。

家族

曾祖茅珪;祖父茅迁;父茅坤,称鹿门先生,曾任按察司副使。嫡母姚氏;生母萧氏。[3]授章丘县令,累官监察御史,终官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卒于官。着有《晋史删》。有子茅元仪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着.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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