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惟一
臧惟一(1542年—1607年),字守中,号理轩,山東諸城縣(今諸城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臧惟一 | ||
---|---|---|
大明南京兵部右侍郎 | ||
籍貫 | 山東青州府諸城縣民籍 | |
字號 | 字守中,号理轩 |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壬寅四月初四日 | |
逝世 |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 | |
配偶 | 配常氏,累封淑人 | |
親屬 | (子)臧尔用、臧爾勸、臧尔令、尔寿、尔昌 | |
出身 | ||
|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乡试九名,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会试二百五十三名,廷试三甲一百六十三名進士[1][2]。大理寺观政,本年八月授宿松知县,四十五年十一月调繁太湖县,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行取,九月升户部主事,三年七月调吏部,四年六月升员外,五年七月升郎中,六年十二月养病。万历二年(1574年)五月復除本部,九月丁忧。六年三月復除本部,本月调文选司,七年三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八年三月升大理寺右少卿,九月升左少卿,九年十一月升太仆寺卿,十年二月改光禄寺卿,十一年二月升順天府府尹,十二年七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十四年正月回籍调理。二十七年(1599年)起升南京兵部右侍郎,三十一年八月以考满赴京引疾乞休,上不允。三十三年九月万寿节南京文武百官齐赴礼部衙门呼嵩拜祝,臧惟一甫一跪拜,遂伏地不能起,以失仪被南京浙江道御史朱吾弼弹劾,特准回籍调理。三十五年卒,享年六十六,三十七年正月賜祭葬,三月贈南京工部尚書。
参考文献
-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