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学
胡建学(1950年—),男,山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最高职务为中共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因为贪污受贿而被判处死缓。[1]
胡建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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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91年6月—1995年11月 | |
前任 | 王建功 |
继任 | 张庆黎 |
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 |
任期 1990年1月—1991年6月 | |
前任 | 王建功 |
继任 | 张敬茂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0年4月(73—74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 |
政党 | |
母校 | 南京大学 |
生平
1950年,胡建学出生于山东省。1965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1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0年,出任中共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6月升职为中共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任职中共泰安市委书记期间,贪污巨额物资财产,1995年11月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996年6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个人生活
胡建学热爱读书学习,他经常阅读中国古代相术书籍,长期携带《麻衣相法》、《柳庄相法》、《相术大全》,以便研究。[2][3]
有“大师”预测其可当副总理,但命里缺桥,因此他下令将已按计划施工的国道改道,使其穿越一座水库,并顺理成章地在水库上修起一座大桥,帮助其“飞黄腾达”。[4]
参考文献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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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建功 |
泰安市人民政府 1990年1月-1991年6月 |
繼任: 张敬茂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王建功 |
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书记 1991年6月-1995年11月 |
繼任: 张庆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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