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韩共同防御条约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英語:)是1953年10月1日美国同韩国缔结的军事同盟条约。根据此条约,韩美任何一方在亚太地区受到攻击,另一方都给予军事援助。
簽署大會 | |
類型 | 軍事同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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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53年10月1日 |
簽署地點 | 美國华盛顿特区 |
生效日 | 1954年11月18日 |
締約方 | 大韓民國 美國 |
語言 | 英語 韓語 |
詳細內容
該條約無限期有效,但若一國向對方提出終止通告,則該條約會在該通告發出時刻的整1年後失效[1]。依照此条约韩国已经在美国近50年参加的大多数主要战争中多次出兵帮助美国。越南战争期间,韩国派遣了325,517名的參戰兵力協助美軍。
2004年,韩国派出3,300人的宰桐部队来帮助重建伊拉克,是伊拉克战争多国部队中续美国和英国之后的第三大力量。[2] 2001年以来,韩国在中东地区部署了24,000名士兵用于支持反恐战争。2007年又增加了1,800名士兵增援联合国在黎巴嫩的维和队伍。
参考资料
- . Yale Law School. [2014-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7).
- . [February 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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