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主 (中国)

县主,为中国朝鲜皇女王女宗女的位号,始于中国东汉。

中国

  • 东汉:公主以县名为封号[1],因此称为县公主
  • 刘宋:王之女为县主,并不得再称公主,县主成为独立的封号[2]宋孝武帝第十二女在465年被赐死后,由叔叔宋明帝追赠县公主,则是少见的例子。
  • 晋朝亲王之女为县主[3]
  • 北魏:亲王之女为县主[4]
  • 唐朝:亲王之女封县主[5]
  • 宋朝:亲王、郡王之女封县主[6][7]。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更公主号为帝姬,并改县主号为族姬,但北宋亡后遂废。
  • 金朝:亲王之女为县主[8];同时皇女亦以县名为封号,称县公主(不等于亲王之女的县主),如东汉故事,并订三十个县名作为皇女封号。
    • 金朝皇女封号:乐安、清平、蓬莱、荣安、栖霞、寿光、灵仙、寿阳、钟秀、惠和、永宁、庆云、静乐、福山、隆平、德平、文安、福昌、顺安、乐寿、静安、灵寿、大宁、闻喜、秀容、宜芳、真宁、嘉祥、金乡、华原[9]
  • 明朝郡王之女为县主[10]
  • 清朝郡王世子之女为县主,称「多罗格格」,居京师者俸银110两、禄米110斛,下嫁外藩者俸银110两、俸缎10匹[11]

朝鲜

参见

参考文献

  1. 唐六典/卷02:「......后汉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
  2. 南史》/卷13 列传第三 宋宗室及诸王上:「诸王女封县主」
  3. 《唐六典》/卷02:「......晋、宋已来,皇女皆封郡公主,王女皆封县主。......」
  4. 魏书》卷八十三下〔一〕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下:「(胡)国珍子(胡)祥妻长安县公主,即清河王怿女也」
  5. 旧唐书》/卷43 志第二十三职官二:「......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
  6. 宋史》/卷264:「(沈)惟清娶密王女宜都县主,至内殿承制。」
  7. 宋史/卷282:「〈向〉传范,娶南阳郡王惟吉女安福县主,为密州观察使,谥惠节」
  8. 金史》/卷六十三 列传第一 妃上:「寿宁县主什古,宋王宗望女也。静乐县主蒲刺及习撚,梁王宗弼女也」
  9. 金史》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封公主之县号三十:乐安、清平、蓬莱、荣安、栖霞、寿光、灵仙、寿阳、钟秀、惠和、永宁、庆云、静乐、福山、隆平、德平、文安、福昌、顺安、乐寿、静安、灵寿、大宁、闻喜、秀容、宜芳、真宁、嘉祥、金乡、华原。 」
  10. 明史》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公主:「......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
  11. 清史稿》/卷117 志九十二 职官四:「......亲王女曰郡主,额驸秩视武职一品。世子、郡王女曰县主,额驸视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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