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效剂量
等效剂量[1][2][3](英语:),为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所定义的单位,在1991年的报告中等效剂量(Dose equivalent)的定义为吸收剂量(D)乘上品质的辐射量(Q)的值,符号为H,定义为H=D×Q,单位为西弗(sievert,缩写为Sv),其中的Q使用线性能量转移 (LET) 在不同区间而不同。 而另外定义等价剂量[1](Equivalent dose)根据不同的射源定义不同的辐射加权因数,与吸收剂量相乘而得知,单位也为西弗(sievert,缩写为Sv)。[4] 由于不同电离辐射在相同的吸收剂量下会对生物组织造成不同的影响,故需要使用等效剂量。
计算方法
射质因数Q(L),L为水中非限定线性能量转移,当L小于10时,Q为1;当10<L<=100时为;当 L>=100时,Q为。[4]
等价剂量等于吸收剂量乘上辐射加权因数的值
各类辐射加权因数(1)
辐射种类与能量区间(2) 辐射加权因数WR
所有能量之光子 1
所有能量之电子及μ介子(3) 1
中子(4)能量<10 千电子伏(keV) 5
10 千电子伏(keV)─100 千电子伏(keV) 10
>100 千电子伏(keV)─2 百万电子伏(MeV) 20
>2 百万电子伏(MeV)─20 百万电子伏(MeV) 10
>20 百万电子伏(MeV) 5
质子(回跳质子除外)能量>2 百万电子伏(MeV) 5
α粒子,分裂碎片,重核 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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