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和倫

穆和倫17世纪—1718年),喜塔腊氏,满洲镶蓝旗人,清朝政治人物、清朝禮部尚書

穆和伦初为兵部笔帖式。历任内阁学士工部侍郎吏部侍郎左都御史。康熙四十八年四月甲辰,接替富寧安,擔任清朝禮部尚書,次年改戶部尚書。由貝和諾接任。奉命察赈于山东,往按两江总督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互劾一案,被清圣祖责为颠倒是非。康熙五十七年以老病请求休致,不久去世[1]

脚注

  1. 《清史稿·卷267》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6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

  •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冊·部院大臣年表
官衔
前任:
富寧安
清朝禮部滿尚書
康熙四十八年四月甲辰 - 康熙四十九年九月辛酉
1709年5月12日 - 1710年11月20日
繼任:
貝和諾
前任:
希福納
清朝戶部滿尚書
康熙四十九年九月辛酉 - 康熙五十四年十月戊辰
1710年11月20日 - 1715年11月1日
繼任:
穆和倫
前任:
穆和倫
清朝戶部滿尚書
康熙五十五年五月辛酉 - 康熙五十七年四月辛卯
1716年6月21日 - 1718年5月12日
繼任:
孫渣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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