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条款

祖父条款英语:),相对于追溯法令,是代表一种允许在旧有建制下已存的事物不受新通过条例约束的特例(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英语中的「祖父」(grandfather)在这场合下会被当作动词或其他衍生形态使用,例如「grandfathered power plant」可能指一座老发电厂未能符合新污染管制条例,但在不溯及既往原则下获得豁免而维持原貌继续运作。

起源

原来的祖父条款在1890年至1910年收录于美国南部杰姆·克劳法中,目的是为了在防止黑人美洲原住民墨西哥裔美国人及非盎格鲁撒克逊人拥有投票权的同时,保障大部分白人投票权。1870年之前订立的投票权禁制法由于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的制定而失效[1],作为回应,部分州通过法例以人头税读写能力测试来评定选民资格,唯一的例外是那些在南北战争前已经拥有选民资格的人及其后代。由于这些受惠于新特例的选民与战前的一辈相差了大概两代,「祖父条款」一词因而产生。后来1915年及1939年美国最高法院先后裁定祖父条款及读写能力测试违反宪法,将之废除;而人头税选民筛选进程终于1964年通过的《第二十四修正案》被废止[2],为了确保成效1965年再通过投票权法案[3],联邦政府这一系列的行动大致上已经保护了受歧视种族的公民权

其他例子

参考

  1. 第15号修正案纳入宪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美国国会图书馆 (英文)
  2. 宪法修正案第11至27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 (英文)
  3. 投票权FAQ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美国司法部民权局 (英文)
  4. . 联合新闻网. 2013-09-24 [2014-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16).

延伸阅读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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