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決定論
環境決定論是用以解釋人類行為、性格、文化、科技或其他事物的其中一種理論,屬物質決定論的一種。認為人類的行為受後天的外在環境的決定,包括其未來的人格與成就,屬於唯物論的觀點,對於之後的行為主義有深遠的影響,有些觀點激進的學者甚至強調人就如同一塊白板,可以寫上任何東西。與之相對的是生物決定論,任何人的行為是由先天的基因或生理條件決定。
起源
社會決定論的是概念由社會學家艾彌爾·涂爾幹奠定。埃米爾·塗爾幹強調了社會結構和制度對於個人的行為的重要影響,並提出了一系列理論來說明社會結構和制度對於個人行為之間的關係。
背景
社會決定論是決定論的其中一種分支。社會決定論的核心概念是認為所有的事情、環境或是人的行為皆是因為一些已經存在的原因而發生;而決定論與社會決定論的核心概念有些微的差別,決定論認為所有的行為皆是因為一些內在或是外在的原因而出現。
相關概念
技術決定論
這兩種理論在探討社會和個人行為的形成時,都強調了外部因素的重要性。社會決定論認為社會結構、文化、經濟和政治系統對個人行為和價值觀的影響有著顯著的行為;而技術決定論認為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會對社會結構和文化等產生深遠影響。兩者的關係便是技術會結構和文化等產生影響,而社會結構和文化等則會影響個人的行為與性格等。
參考資料
- Cervone, Daniel; Pervin, Lawrence A. Fourteenth edition. Hoboken, NJ: Wiley. 2019. ISBN 978-1-119-49204-7.
- Aronson, Elliot; Wilson, Timothy D.; Sommers, Samuel R. Tenth edition, global edition. Harlow, England: Pearson. 2021. ISBN 978-1-292-34147-7.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