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坑 (苗栗縣)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石頭坑地區為一街庄,稱為「石頭坑庄」,隸屬於苗栗二堡。該庄西北端深入山腳庄內部,北與大埔庄為鄰,東北及東與芎蕉坑庄為鄰,東南與拐仔湖庄為鄰,南邊及西南邊為南勢林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該庄隸屬於苗栗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改隸屬於新竹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為「石頭坑」大字,隸屬於新竹州苗栗郡苑裡庄,大字下有「石頭坑」、「新厝子」小字名[2]。1943年,苑裡庄升格為苑裡街。
交通
鄉道苗50線是石頭坑地區內部主要的連絡道路,鄉道苗43線是本地區西北端通往山腳、舊社的連絡道路。
運動休閒設施
- 全國花園鄉村俱樂部(高爾夫球場)
參考文獻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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