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襄
卢襄(1481年—1531年),字师陈,号五坞山人,苏州府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卢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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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吴县 | |
字号 | 字师陈,号五坞山人 |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一月十七日 | |
逝世 | 嘉靖十年(1531年)闰六月初八日 | |
配偶 | 娶陈氏,封安人 | |
亲属 | 兄 卢雍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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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由国子生中式丙子科应天乡试第十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九十五名,第二甲第三十二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改兵部职方司。嘉靖三年(1524年)大礼议期间,参与左顺门事件,受廷杖。六年升礼部仪制司员外郎,七年升兵部职方司郎中,改武选司。为羽林指挥刘某所讦,下狱。其事得白,迁陕西左参议。
著作
有《五坞草堂集》、《石湖文略》。[3]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着.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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