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賢湋
王賢湋(1905年—1983年)奉天金县人。满洲国政治人物。[1]
王賢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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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次长 | |
任期 1944年—1945年8月17日 | |
前任 | ? |
继任 | 无(末任) |
第7任奉天市公署市长 | |
任期 1942年—1944年 | |
前任 | 郑禹 |
继任 | 范培忠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5年 大日本帝国金州 |
逝世 | 1983年(78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
生平
1929年,王賢湋毕业于东北大学工学院机械系,此后到东北交通委员会见习,后分配到哈尔滨中东铁路局机务段任工程师。1931年任扎赉诺尔煤矿副矿长。后来,他任安东省民政厅科长。1937年任满洲国总务厅参事官,因禁烟有功而获景云奖章。1940年任哈尔滨警察厅长,1941年升任奉天警察局长,1942年任奉天市市长。1944年底,升任国务院总务厅次长。[1]
1945年日本投降,满洲国覆灭,王賢湋遭国民政府通缉。1946年初春,王賢湋潜逃至北平,化名王维固,混入劳工难民中,先后担任人力三轮车车夫,粮谷厂磨粉工,铁工厂技师,铁工厂厂长。1951年5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获逮捕。[1]
参考文献
- 一个市长的下场,沈阳网,2010-10-13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12-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释放一批战争罪犯 一批悔改较好的战争罪犯受到减刑宽大处理,人民日报1963年4月1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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