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澄

王维澄(1929年6月浙江桐庐人。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生平

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於杭州市政府工作。後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作,出任总理办公室秘书。1980年於国务院办公厅调查研究室工作,後出任主任,并兼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秘书长。1987年,出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1989年,接替鲍彤,出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负责中共中央研究政治理论工作。1997年卸任政研室主任。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3][4],兼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2003年卸任。

参考

  1. 韩泰华主编. . 北京:红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 中国年鉴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4. 龙德,蔡翔主编. .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前任:
鲍彤
(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9年-1997年
繼任:
滕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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