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所用
王所用(1572年—?),号宾吾,河南怀庆府河内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所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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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 | ||
籍贯 | 河南怀庆府河内县 | |
字号 | 号宾吾 | |
出生 | 辛未十月初六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何氏(诰赠宜人);继娶李氏(诰封宜人) | |
亲属 | 父王起茂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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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河南乡试十五名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八名,二甲第二十五名进士。刑部观政,授福建福宁州知州,四十年任本省同考官,四十一年调山西泽州知州,四十三年任本省同考官,四十四年留部,四十五年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1]。升兵部郎中,天启三年(1623年)五月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守西宁道,未赴任。六年五月起补为山西右参政。
家族
曾祖王瀛,教谕;祖父王问臣,廪生;父王起茂,廪生诰赠奉直大夫山西泽州知州。母刘氏(诰赠宜人)。永感下。妻何氏(诰赠宜人);继妻李氏(诰封宜人)。子王显周、王滋德、王玉汝、王绳丈。
参考资料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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