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潭庄
行政区划
狮潭的行政区划在十二厅时期为新竹厅苗栗一堡之狮潭、八角林、桂竹林[1]。1920年10月,上述街合并为「狮潭」,辖域内分为狮潭、八角林、桂竹林三个大字,狮潭大字下有「和兴」、「十九份」、「新店」、「大东势」、「永兴」、「三洽坑」小字名[2]。1933年10月25日,大湖郡蕃地タバライ社(荣安)、カリホワン社(内湾)改划入狮潭大字大东势及十九分[3]。
设施
- 狮潭役场
- 桂竹林警察官吏派出所
- 和兴警察官吏派出所
- 新店警察官吏派出所
- 纸湖警察官吏派出所
- 狮潭公学校(今狮潭国小)
- 八角林公学校(今丰林国小)
参考来源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 《台湾总督府行政区域便览》
- 台湾总督府. . 台湾总督府报. 193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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