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壳弹
无壳弹是一种小型枪械弹药,它并没有一般用来容纳底火、推进剂及抛射物的弹壳。无壳弹试图通过消除过往由黄铜或钢铁制成的弹壳以降低重量及成本,同时通过免却退膛及上膛来简化动作[1]。

HK G11突击步枪所使用的4.73x33mm无壳弹的分解状态。子弹部件由左至右分别为:固体推进剂,底火,弹头及令子弹与推进剂块保持中心位置的塑料帽。
历史
无壳弹在广义上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一些早期的纸弹壳设计就运用了可燃弹壳,发射后没有显著的残余物;纸弹壳中包含火药、底火及弹托。这种设计是更早期纸弹壳的演变,为了外部点火枪口填装枪支及日渐广泛采用的金属弹壳。
1848年,美国发明家瓦特·杭特(Walter Hunt)将一种新型无壳弹应用到连发枪支上并申请专利。特殊形状的米尼式子弹后方中空的位置摆放了黑火药。杭特于连发杠杆式步枪中使用这些子弹。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国开始研发可用于军事用途的无壳弹,这是源于金属供应紧张,尤其是制作弹壳所需的黄铜。德国取得了一些成功,但在战争期间不足以完成一个的无壳弹体系。[2]
现代无壳弹武器
1969年1月,美国陆军将他们新的铝合金M-551谢里登轻型坦克部署到越南。“谢里登”从其152毫米主砲发射可燃外壳弹药。[3]
由德国毛瑟公司所制造的莱茵金属RMK30无后座力转轮式机炮被设计为使用30×250毫米无壳弹。
参考文献
- Starry, Donn A., General. Mounted Combat in Vietnam. Department of the Army, Washington D.C., 1978.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