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巴士轉乘服務
澳門巴士轉乘服務(葡萄牙語:)是澳門兩間巴士公司提供予乘客之轉車優惠,讓乘客透過轉乘模式,用一程車費,便可搭乘兩程路線,免除點對點路線服務的不足。
背景
由於澳門地小車多,長期出現因車輛密度高、令道路使用資源出現緊張,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有見及此,於2003年11月22日起,利用該公司的澳門通IC卡技術,提供了澳門首個公共巴士轉乘服務。澳巴則於2008年底才提供此服務。
轉乘服務予乘客透過轉乘模式,用一程車費,搭乘多程巴士路線。使之無需限制於乘坐個別路線,提高乘車選擇性、亦縮短候車時間。
於2008年前,因澳巴未有裝設提出澳門通付款服務,只有新福利提供此服務,這令轉乘服務未能普及。及至2008年底,澳巴車輛全部裝有澳門通機,隔數個月後,澳巴才開始增加轉乘服務。
歷史
- 2003年11月22日,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推出第一期轉乘服務,為澳門首個巴士轉乘服務。[1][2]
- 2004年11月26日,在第一期轉乘服務的基礎上,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再推出第二期轉乘服務,巴士路線可轉乘範圍擴大至澳門市區線之間的相互轉乘,第二程車為免費轉乘。[3][2]
- 2010年1月18日,部份巴士路線之有效轉乘時間將延長至60分鐘。[4][5]
- 2011年8月1日起,所有路線(免費接駁路線除外)提供轉乘服務。[6]
優惠模式
要使用轉乘服務,必須使用澳門通卡乘車,並必須使用同一張卡轉乘。轉乘服務有時間限制,乘客必須在指定時間內以同一張卡,由第一程上車過卡,再轉乘至第二程上車過卡方可享有優惠。
由於澳門政府實施公交車資優惠計劃,故此乘客在使用澳門通繳付車費時,除可享受轉乘服務外,即使單程票價都會比原實際票價低,且在不同巴士公司間之巴士按指示轉乘均可享轉乘優惠。
此優惠的模式是「搭兩程車,計車資最高的一程」。若第一程比第二程車資高,第二程免費;相反地,若第二程比第一程車資更高,則於第二程拍卡時扣減差額。
- 備註
- 同一班次上拍卡兩次不享有優惠。
- 使用轉乘服務期間,所用的「卡」不能有其他消費交易及必須符合45分鐘或60分鐘(澳門半島↔路環線)的轉乘時限,方獲優惠。
- 上車時,若原價車資為免費($0.0),則轉乘優惠不適用。
- 轉乘優惠除「澳門半島區內線↔澳門-氹仔/路環線↔氹仔/路環區內線」可享有第二程轉乘優惠(總車費為較高收費巴士車費)外,其餘轉乘優惠則不能連續使用。
參考資料
- [2003-11-21 澳門日報-新福利明推轉乘服務]
- 新福利網站-服務中心-轉乘服務-推行時間 的存檔,存档日期2009-03-30.
- [2004-11-26 澳門日報-新福利啟動二期巴士轉乘計劃]
- 事由﹕延長轉乘服務時間2010.1.15
- 新福利網站 - 1月18日起轉乘時間延長至60分鐘
- . [2014-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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