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民模

潘民模1534年—?),字子傚,湖广襄阳府襄阳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民模

大明广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 湖广襄阳府襄阳县
出生 四月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王氏,继娶施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湖广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进士[1][2]。授浙江秀水县知县,调宝坻县知县。隆庆二年(1568年)五月选授福建道监察御史,三年巡按陕西,万历初出为福建汀州府知府,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广东按察司副使。

家族

曾祖潘晟;祖父潘文学;父潘洪,教授。母许氏。具庆下。兄民极。弟民栋、民格、民桢[3]

参考文献

  1.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着.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翰翔
明朝秀水县知县
嘉靖四十二年任
继任:
程实
前任:
唐炼
明朝宝坻县知县
嘉靖年间
继任:
刘不息
前任:
曹光
明朝汀州府知府
万历初年任
继任:
金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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