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涛行
公司业务
该公司的行政管理者之一是有「澳门蝶王」之称的前澳门运动员王颖璋,根据浪涛行的商业登记,该公司的业务最初为「对公司之业务(机器及设备之租赁除外),体育用品零售业」,后来在2004年加上「泳池管理」,2017年又加上「提供救生服务」[3]。
相关事件
泳客溺亡事件
2006年,一名女教师在浪涛行负责提供救生服务的嘉模泳池遇溺身亡,过程中有约5分钟没有被救生员发现。法院后来判救生员有不法及过错,认为意外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作为负责维持泳池泳客安全的浪涛行没有履行其职责,承批公司负责人和特区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要赔偿死者家属近澳门币35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2]。
后来政府嘉模泳池的救生服务再次被判给浪涛行,时澳门立法会议员陈明金质疑当局为何会让拥有不良记录的公司参与竞投救生服务,指出事件反映出当局的监管制度没有有效地实行[2][4]。
2015年1月下旬,终审法院裁定,负责泳池救生服务的公司合共赔偿170多万元,包括100万元的生命损害赔偿,但维持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救生服务公司毋需向死者父母赔偿220多万元的扶养费。特区政府在二审中亦已获排除在事件中的民事赔偿责任。案情指,26岁女教师于2006年在嘉模泳池遇溺近5分钟才被当值救生员发现,送院抢救3日后证实不治。终审法院裁定救生员违反谨慎义务,属刑法典规定的无意识过失,救生服务公司须负上委托人的责任。但死者父母未能证明需要被害人扶养,亦无权获得受害人假设仍在世的未来38年工资,因为活着的人才可以赚取工资[5]。
劳资纠纷事件
2018年8月,浪涛行有20多名外雇救生员与雇主发生劳资纠纷,在雇主拒绝与救生员进行沟通后继而发起罢工,并在澳门立法会议员苏嘉豪的陪同下举行记者招待会,引起社会关注,事件导致澳门多所泳池需暂停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救生员投诉受到浪涛行非人道及不公对待,指浪涛行剥夺他们的有薪年假、病假等,又强迫员工自愿加班,每天工作时数达到13至18.5小时,有救生员工伤要带伤上班和自资医药费,又要负责清洁、维修泳池及游泳教学,亦救生员在有下班后在没有加班费下被要求彻夜留守看管泳池,又怀疑有人违反劳工法及伪造文档。根据一名员工的六月份工资单显示,其基本工资的上班时间为240小时,即每周60小时,与劳工法规定的48小时不符合,另外,该员工有六月总上班时数达390小时,即是工作超时150小时,亦有员工在8月22日才收到6月份的薪酬[6][3][7]。
8月20日,浪涛行雇主代表和救生员等人到澳门劳工局作补充说明,局方声称会要求公司提交文档核实和开展调查。救生员向资方提出3大诉求:依法补偿早前一直拖欠的每周休息日、年假、有薪病假,以及超时工作;资方未来需按劳工法合法安排员工的工作;公司需承诺不因今次事件解雇有关的员工。雇主代表则口头承诺不会对有关救生员秋后算帐[8][9]。
2018年11月,有消息传出曾参与工潮的20多名的救生员被解雇,引起社会议论。劳工局副局长陈元童对此表示没收到有关的当事人投诉和解雇通知[10]。
参考来源
- . 澳亚卫视. 2018-08-22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8).
- . 澳门时报. 2014-03-06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8).
- . 论尽媒体. 2018-08-23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6).
- . 澳广视新闻. 2014-03-03.
- . 2015-01-29.
- . 澳门日报. 2018-08-21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8).
- . 论尽媒体. 2018-08-21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6).
- . 澳门日报. 2018-08-21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8).
- . 力报. 2018-08-20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8).
- . 澳亚网. 2018-11-07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8).
- . 力报. 2018-11-06 [2018-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