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耀

沈春耀1960年5月),山东莱州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毕业[1]。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二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春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期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现任
就任日期
2017年4月27日
委员长张德江
栗战书
赵乐际
前任李适时
个人资料
出生1960年5月(63歲)
母校中国政法大学

生平

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2011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2]。2013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3]。2017年4月,被免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4]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5]。此外他还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6]。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7]

參考文獻

  1. 史敏、沈春耀、胡可明 主编. .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8年.
  2. . 人民网. 2011-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3. .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13).
  4. . 中国经济网. [2017-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29).
  5. . 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府网. [2021-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5).
  6. .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10).
  7. . 中国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1) (中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李适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7年4月—
現任
前任:
李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
現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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