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景县

比景县西汉时设置的县,在今越南境内,取「日中于头上,景在己下」名之[1]

  • 汉灭南越国(前111年),将原来的南越国属地设置了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共九个郡,比景县属于汉朝最南方的日南郡下辖的一个县[2][3],北邻九真郡,南方为朱吾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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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比景,县名,属日南郡。前书音义曰:「日中于头上,景在己下,故名之。」」《后汉书》本纪卷十下 皇后纪第十下/安思阎皇后
  2. 《后汉书》志第二十三 郡国五/交州/日南郡
  3. 关于汉代比景县,史书所述并不多,《汉书 地理志》仅记载县名,无更详细的描述
  4. 中国地图出版社,《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汉交趾刺使部
  5. 《汉书》志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日南郡
  6. 「北景」《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晋书·地理志》、《南齐书·州郡志》、《水经·温水注》、《隋书·地理志》并作「比景」。《水经·温水注》云:「比景县,日中头上,影当身下,与影为比。如淳曰:『故以比 影名县。』阚骃曰:『比读荫庇之庇。影在己下,言为身所庇也。』」《旧唐书·地理志》作「北景」。吴仁杰考古编云:「旧唐志景州北景县,晋将灌邃破林邑,五月五日,即其地立表,表在北,日景在 南,故郡名日南,县名北景。」全祖望云:「斗南以『比景』为『北景』,岂所见前后汉志有别本欤? 《宋书·州郡志》亦作『北景』,后来传习成譌,立为异义耳。」熊会贞云:「按文选吴都赋注,汉武帝置 北景县。后汉纪,梁冀更封北景都乡侯。乃两汉又作『北景』之据。
  7. 《宋书》志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州郡四/交州
  8. 《南齐书》卷十四 志第六/州郡上/交州/日南郡
  9. 《隋书》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地理下/扬州/比景郡
  10. 《旧唐书》志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地理四/十道郡国 四/岭南道/安南府/景州
  11. 「初以隋林邑郡置林州,比景郡置匕州。又更名匕州曰南景州,贞观二年绥怀林邑,乃侨治驩州之南境,领比景、朱吾二县,幷置由文县。八年第名景州。」《新唐书》志卷四十三上 志第三十三上/地理七上/岭南道/岭南采访使/驩州日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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