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景县
比景县,西汉时设置的县,在今越南境内,取「日中于头上,景在己下」名之[1]。
- 汉属交州日南郡,武帝元鼎六年开,统县五:象林县、卢容县、朱吾县、西卷县、比景县。[5]
- 晋属交州日南郡,统县五:象林县、卢容县、朱吾县、西卷县、比景县。
- 刘宋北景县[6][7]
- 南齐属交州日南郡,领县七:西卷县、象林县、寿泠县、朱吾县、比景县、卢容县、无劳县[8]。
- 隋大业元年平林邑,置荡州,寻改为比景郡。统县四,比景县、朱吾县、寿泠县、西卷县[9]。
- 唐初以隋比景郡置匕州。又更名匕州曰南景州,寄治驩州南界。八年,改为景州。后亦废。领县三:北景县、由文县、朱吾县。北景县在安南府南三千里。北景在南。晋将灌邃攻林邑王范佛, 破其国,遂于其国五月五日立表,北景在表南,九寸一分,故自北景已南,皆北户以向日也。 「北」字或单为「匕」[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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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比景,县名,属日南郡。前书音义曰:「日中于头上,景在己下,故名之。」」《后汉书》本纪卷十下 皇后纪第十下/安思阎皇后
- 《后汉书》志第二十三 郡国五/交州/日南郡
- 关于汉代比景县,史书所述并不多,《汉书 地理志》仅记载县名,无更详细的描述
- 中国地图出版社,《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汉交趾刺使部
- 《汉书》志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日南郡
- 「北景」《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晋书·地理志》、《南齐书·州郡志》、《水经·温水注》、《隋书·地理志》并作「比景」。《水经·温水注》云:「比景县,日中头上,影当身下,与影为比。如淳曰:『故以比 影名县。』阚骃曰:『比读荫庇之庇。影在己下,言为身所庇也。』」《旧唐书·地理志》作「北景」。吴仁杰考古编云:「旧唐志景州北景县,晋将灌邃破林邑,五月五日,即其地立表,表在北,日景在 南,故郡名日南,县名北景。」全祖望云:「斗南以『比景』为『北景』,岂所见前后汉志有别本欤? 《宋书·州郡志》亦作『北景』,后来传习成譌,立为异义耳。」熊会贞云:「按文选吴都赋注,汉武帝置 北景县。后汉纪,梁冀更封北景都乡侯。乃两汉又作『北景』之据。
- 《宋书》志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州郡四/交州
- 《南齐书》卷十四 志第六/州郡上/交州/日南郡
- 《隋书》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地理下/扬州/比景郡
- 《旧唐书》志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地理四/十道郡国 四/岭南道/安南府/景州
- 「初以隋林邑郡置林州,比景郡置匕州。又更名匕州曰南景州,贞观二年绥怀林邑,乃侨治驩州之南境,领比景、朱吾二县,幷置由文县。八年第名景州。」《新唐书》志卷四十三上 志第三十三上/地理七上/岭南道/岭南采访使/驩州日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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