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行政区划
比利时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三个社群、三个大区和四个语言区组成。比利时行政区划分为大区、省、区和市镇四个级别[1]。
经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宪法改革,单一制国家走向联邦化:联邦、大区和社群政府被建立起来,这是一种妥协,旨在尽量减少语言、文化、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紧张[2]。
国家 | 1 | 比利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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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区 | 4 | 荷兰语 | 双语 | 法语 | 德语 | |||||||||
社群 | 3 | 法語社群 | 德語社群 | |||||||||||
大区 | 3 | 大区 | 布鲁塞尔首都大区 | 大区 | ||||||||||
省 | 10 | 安特衛普省 | 林堡省 | 无 | 埃諾省 | 盧森堡省 | 那慕爾省 | 列日省 | ||||||
区 | 43 | 8 | 6 | 3 | 3 | 2 | 1 | 1 | 7 | 5 | 3 | 4 | ||
市镇 | 581 | 64 | 60 | 69 | 42 | 65 | 19 | 27 | 69 | 44 | 38 | 75 | 9 |
行政区划
市镇
市镇(荷蘭語:;法語:;德語:)是比利时的基层行政区域。截至2023年,比利時共有581個市鎮,其中137个市镇享有由皇家法令或法律授予的“城市”(荷蘭語:;法語:;德語:)称号。比利时有30个语言便利市镇(荷蘭語:;法語:;德語:),其市政部门会为居民提供除当地官方语言以外的其他比利时官方语言服务(荷蘭語、法语、德语中的一者或两者)。
20世纪60-70年代,比利时市镇进行了大合并,1983年有数个市镇并入安特卫普,2019年又有数个市镇进行了合并。若一个市镇是由数个原有市镇合并而成的,则合并之前的原有市镇被称为合并后市镇的分市镇(荷蘭語:)或片区(法語:)。
在比利时,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可将其分市镇/片区称为“区”(荷蘭語:;法語:)[3],有自己的区议会和区理事会。目前只有安特卫普使用这一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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