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兴
李长兴(1931年12月—2021年9月25日),男,河北高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天津市政协副主席。[2][3]
| 李长兴 | |
|---|---|
|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 | |
| 任期 1993年6月—1998年5月 | |
| 主席 | 刘晋峰 |
|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 任期 1985年10月—1992年9月 | |
| 个人资料 | |
| 性别 | 男 |
| 出生 | 1931年12月 河北省高阳县 |
| 逝世 | 2021年9月25日(89歲) 天津市 |
| 民族 | 汉族 |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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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47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在天津市税务局工作。1969年后,历任天津市财政局财税管理处办事组组长、工商组副组长、财政业务组副组长、企业处副处长、政治处主任。1979年12月后,历任天津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1985年10月至1992年9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任政协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2004年11月离休。2021年9月25日17时58分在天津逝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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