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采菲
李采菲(1533年—1595年),字君采,号临江,沈阳中屯卫军籍,江西临江府新喻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采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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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 | ||
籍贯 | 江西临江府新喻县 沈阳中屯卫军籍 | |
字号 | 字君采,号临江 | |
出生 | 嘉靖十二年癸巳三月二十八日[1] | |
逝世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八月二十四日[2] 河间府 | |
配偶 | 配赵氏,封孺人 | |
亲属 | (子)重光、重庆、重华、重熙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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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顺天府乡试第八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二百二十五名,三甲第二百零二名进士[3][4]。兵部观政,本年十二月授行人,隆庆四年十二月考选四川道御史,差巡按广西,万历五年(1577年)正月升陕西副使,分巡河西,六年八月升山西行太仆寺卿、兼整饬宁武兵备,以外艰归。十一年二月复除甘肃行太仆寺卿兼陕西佥事,三月升陕西左参政,七月调繁山西冀南道左参政,越四日改冀北道,十三年闰九月升本省按察使,照旧管事。十四年二月升山西右布政,十六年闰六月升本司左布政,十七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十九年闰三月御史任应征疏参李采菲御寇疏玩,令回籍听调,十一月闲住。万历二十三年卒,享年六十三。
家族
曾祖李琼,赠昭勇将军都指挥佥事;祖父李锐,弘治辛酉举人、平定州知州、赠昭勇将军都指挥佥事;父李涵,义官累封御史。母樊氏,赠孺人[5]。弟李采苹(引礼生)、李采蘩(举人)。
李采蘩,字君用,尝自称江西山人,遂号西江,其先江西新喻人,成祖建都燕京,有高祖荣者,永乐中从军于沈阳中屯卫,遂家于河间焉。采蘩于隆庆庚午,举顺天乡试第十一人,至万历辛卯岁,就选,得陕西咸阳令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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