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荟

李荟,(1910年—2000年6月7日),原名李荟椿,别号列伦。中国广东省梅县松口盘龙村人。中华民国国军少将。[1]二二八事件后任台中市市长5个月。

家庭

李荟1910年出生。曾祖父李九香是广东著名慈善家。父亲李柏存是同盟会会员,辛亥革命爆发后劝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部响应革命党,受孙中山赏识,历任道尹文昌县县长。大哥李蔚曾任国军少将。二哥李蔼曾任陈诚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中校营长,1937年淞沪会战时在南翔率部抗击数千日军阵亡。[2][3][4]

学历

李荟先后就读于上海暨南大学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二十四期骑兵科、早稻田大学政经部及东京帝国大学农经部。[1]曾在中央训练团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工高级班受训。[2]

经历

李荟先后任广东省党政干部训练团少校教官,中央军校第四分校中校政治主任教官,抗日战争第四战区司令部教导大队上校大队长,陆军暂编第二军上校科长,第七战区司令长官部少将督察。1942年后任中国远征军第一路司令长官部政治部少将督察,第六十二军政治部少将主任。[1][2]他曾参与1932年淞沪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他曾参与粤北会战桂柳会战衡阳保卫战等。[2]

抗日战争结束后,他随第六十二军接收台湾,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少将参议。[1][2]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台中市国民党党部指责台中市长黄克立应变无方,擅离职守,使事态扩大,黄克立于4月4日自请辞职。[5]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于4月7日派李荟代理台中市长,上任后发表市政方针,表示遵守陈仪命令,恢复社会秩序,步骤有三:(一)首要清奸除暴,收缴匿藏武器,鼓励公正检举非法行为者。(二)本省同胞须经过「再教育」,能有爱国观念。(三)着重生产建设,解救失业问题。市府工作同志,须安心工作,不得放弃职责。同年9月3日卸任。[6][7][8]

1948年11月任广东省三水县县长[1]。1950年再赴台湾,任台湾省政府教育厅专门委员[1],1968年7月任省立大湖农业职业学校校长,任期内该校改制为「台湾省立大湖高级农工职业学校」(2000年改为国立),1977年2月卸任。[9]并曾任中兴大学台中商专岭东商专教授。[1]

2000年6月7日于台中市逝世。[1]

参考文献

  1. 梅州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编). . . 2013年12月: 85 [202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政协广东省梅州市委员会.
  2. 章子惠 (编). . 台北市: 国光出版社. 1947年: 55 国家图书馆 台湾记忆.
  3. 王会均. (PDF).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馆刊》. 2003-12, 第9卷 (第4期): 84 [中华民国92年12月] [2021-12-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25). 简明摘要.
  4. . 客家网.
  5. 欧素瑛. (PDF). 《台湾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2014年12月, 第21卷 (第4期): 90 [民国103年12月] [2021-12-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1-19). 简明摘要.
  6. .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开放博物馆. [202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7. . 台湾新生报. 1947-04-07 [202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政大数字典藏 二二八事件台湾本地新闻史料.
  8. . 台湾新生报. 1947-04-13 [2021-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政大数字典藏 二二八事件台湾本地新闻史料. 参数|newspaper=与模板{{cite web}}不匹配(建议改用{{cite news}}|website=) (帮助)
  9. . 国立大湖高级农工职业学校. [2021-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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