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元 (弘治進士)

李茂元—?),字本貞,河南開封府祥符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茂元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 河南開封府祥符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丘氏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河南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五十三名進士[1][2]。历官江西撫州府知府,嘉靖四年(1526年)三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因被御史陈褒弹劾,六月乞致仕[3]

家族

曾祖李□□;祖父李□;父李□,母高氏[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大明世宗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二》:嘉靖四年五月,御史陈褒劾奏吏部尚书廖纪因陈光荐用进,不以正大受内阁嘱托,升知府李茂元副使,不称铨衡,宜罢。纪因自劾乞休,不许。茂元盖大学士贾咏亲也,于是咏亦上疏求退。 上温旨慰留之。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張雲
明朝襄陵县知县
正德二年-五年
繼任:
胡汝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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