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 (官員)
李芸,四川蓬溪人,監生出身,是中國清朝官員。李芸於嘉慶19年(1814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李芸旋於嘉慶21年(1816年)署台灣府淡水廳大甲溪巡檢,成為中臺灣重要的地方官員。
前任: 宋楘 |
台灣府經歷 1814年上任 |
繼任: 徐鍔 |
前任: '無' |
大甲巡檢 1816年上任 |
繼任: 周承藻 |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台灣文獻叢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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