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堯民
李堯民(1544年—1606年),字汝化,又字畊堯,號雍野,山東兖州府濟寧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堯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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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議大夫應天府府尹 | ||
籍貫 | 山東兖州府濟寧州 | |
字號 | 字汝化,又字畊堯,號雍野 | |
出生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正月十四日 | |
逝世 |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十二月初四日 | |
配偶 | 刁氏,封宜人 | |
親屬 | (子)李瓒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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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世居郓城县,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山東鄉試第六名,萬曆二年(1574年)聯捷甲戌科會試第八十八名,登三甲第一百九十六名進士[1][2]。初授長洲縣知縣,丁外艱,服闋,補永年縣,在任一年,復以母喪歸。先後以廉明著稱,十三年七月擢江西道监察御史[3],正色立朝,伏蒲敢諫,功在國本。次年巡视河东鹾政,痛釐積弊。十六年巡按三吴,鋭意激揚,山岳为震。养病歸。二十年九月起故官,二十一年六月督學畿内[4],秉公不受干謁,化如实雨,人文一變,士子至今慕之。以疾歸,二十七年五月起为大理寺右寺丞,三十一年十月擢本寺右少卿。其在廷尉[5],执法平允,三十二年九月升應天府府尹,三十三年七月以病乞休[6],三十四年十二月卒于家。天启改元,追赠工部侍郎、正議大夫、資治尹,邑侯劉公鎸碑紀其義。[7]
著作
所著有《快獨集》、《皇明文選》、《西臺奏議》行于世。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万历十三年七月,除试监察御史十六人,李尧民江西道。
- 万历二十一年六月乙巳,以浙江道御史李尧民提督北直隶学政。
- 万历二十七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寺丞王明为左寺丞,起原任提学御史李尧民为右寺丞。
- 万历三十三年七月,应天府府尹李尧民以遵旨调理,痊可无期,奏乞休致,下吏部覆议,许之。
- 《郓城县志》卷五·乡贤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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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用賓 |
明朝長洲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劉懷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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