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奇湞

庆成端顺王朱奇浈(1454年—1533年[1]明朝庆成温穆王朱锺镒的嫡长子。

生平

袭封前

弘治四年(1491年)十一月,朱奇浈代理王府事。他亲近太原右卫指挥佥事李学等人,盗用军粮、银绢等物,军人刘珏、金荣、陈贤与小旗沈清图谋诉讼,百户黄玺唆使李学抓刘珏等下狱,诬告刘珏等曾盗发河东郡君坟墓,各杖一百。刘珏等越狱逃窜,陈贤及其同党朱进、总旗汪脱、王伦被捕后被扑杀,李学又诬陷沈清盗取祖庙祭器,沈清逃匿,就抓捕其妻齐氏及佣人郝朗妻傅氏,炮烙,以竹签钉其手指,傅氏死。沈清与其子去朝廷告状,李学又唆使庆成王诬奏沈清,从京师抓回来,棰其子致死,又令人缢杀沈清。金荣越狱而出,与其弟金通奏李学等诬杀人命,及其家子弟与王府婚配失伦等不法事。李学抓金通下狱棰死。死者家都去告官,有司据实上报,诏命认为朱奇浈听人摆布,棰死无辜七人,革去冠带,令带头巾读书,不许理府事,并降敕切责庆成王婚配失序,李学等十一人都判处决,暴横、侵盗钱粮、吓抢财物的仪宾等官项伦等三十一人纳米赎罪、革去冠带闲住,百户臧縺等七人各降一级调四川茂州卫食粮差操,总旗陈子成等十人各降一级,与军人周敬等十三人都押往狭西凉州卫,转发沿边墩台守哨。[2]

庆成王多次奏称朱奇浈自革去冠带后渐知悔悟,请求再令他恢复冠带代理府事。弘治七年(1494年)五月,孝宗认为自己已经从轻,庆成王仍然不停奏扰,不允。[3]九年(1496年),庆成王去世。朱奇浈母妃陈氏屡次奏请让朱奇浈袭封,十一年(1498年)三月,孝宗准。[4]十二月,遣怀柔伯施瓒、成安伯郭宁、武平伯陈勋、彰武伯杨质、崇信伯费柱、宣城伯卫璋、长宁伯周彧、建平伯高霳持节充正使,翰林院侍讲张芮、尚宝司司丞崔璇、鸿胪寺右少卿杨瑢、吏科给事中吴蕣、礼科给事中马子聪、兵科给事中张弘至、中书舍人韩琏、户部员外郎胡经充副使册封朱奇浈为庆成王,[5]夫人侯氏为庆成王妃。[6]

袭封后

朱奇浈的叔父鎮國將軍朱鍾鏘有庶子朱奇漖等五人,最年幼的叫朱奇溢。朱鍾鏘死后,诸子驱逐朱奇溢及其母王氏,夺其府第。盲人楊瑀善讴歌,朱奇漖等经常引入府中宴樂,王氏因而和他私通。久后事泄,王氏与杨瑀夜奔平陽。有司逮捕相关人员治罪,都服罪。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孝宗命楊瑀處决,王氏自盡,朱奇漖等四人姑且宽恕,各革祿米三分之一,敕朱奇浈嚴戒告諭,教授陳貴、楊經等由山西巡按御史逮捕治罪。[7]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三月,朱奇浈奏称因伯父晋庄王朱锺铉薨逝,请求亲诣太原祭奠。礼部说无前例,且庆成王居汾州,去太原三百余里,往返不便,请求令本府教授等官代往致祭,获准。[8]

弘治十七年(1504年)三月,朱奇浈奏称本府革爵庶人朱奇潡先前因挟制王府酷害人命革职,后来又违禁滥听凶人充伴当,听其摆布打死平民。事下巡抚、巡按等官勘问得实,刑部覆奏,孝宗命姑且从轻处置,遣内官押赴凤阳居住看守祖陵,并告谕朱奇浈。[9]

輔國將軍朱奇㵬先前以私出禁城,革祿米三分之一。又有逃軍藏匿在朱奇㵬家,倚勢撲人於市,官员使人捕之,被朱奇㵬怒殴打断右脛;朱奇㵬又因宿忿,打断軍餘黃挺的大腿,投石打黄挺弟黄琛的家門,且持刀追逐,被黄琛傷及头部。朱奇浈上奏法司,請加切責,获准。五月,孝宗革除朱奇㵬全部俸禄,命朱奇浈嚴禁之。[10]

八月,因朱奇浈所请,赐其书院额为尚贤,并赐《五经大全》等书。[11]

庆成王府的南海郡君的儀賓李實因包攬錢粮獲罪,弘治十八年(1505年)十二月,郡君私自入京擊鼓訟冤,禮部請求遣中使送回,仍敕朱奇浈約束,究治教授、守城官罪。明武宗以郡君出城訴訟有违禮法,命法司商议。朱奇浈亦奏郡君及將軍朱奇滔、朱奇浙、朱表桄、朱表桹、朱表梗、朱表槆諸不法事,於是禮部及法司商议朱奇滔等等候勘查处理,仍申明禁例,凡越例私奏者都不处理其奏请。武宗说將軍、中尉、郡縣主君等多入京奏訴,近期已成風,騷擾道路,貽辱宗室,立即移文各王府省諭禁約,如还有违反的要治罪。朱奇浈奏本府辅国将军朱奇滔因小忿擅自赴京奏事,劳烦中官送回,之后有类此者,应该令外衙门遣官押送,以不违祖训。事下刑部,覆奏称将军、中尉由部寺属官押送,庶人由办事官押送,郡县主君仍以中官押送,武宗下旨今后将军以下越级诉讼者不必款待、送礼,只令办事官送回本府严加管束。[12]

正德元年(1506年)九月,奉國將軍朱表槆因通奸逼死人,都察院上其罪狀得旨,朱表槆依法當逮捕治罪,姑且從輕奪其冠帶祿米閒住,仍敕令朱奇浈約束。[13]

正德二年(1507年)六月,朱奇浈奏本府原赐侍卫官军近来改隶属太原右卫,供役缺人,请求取回本府管束,换其他人去大同操备。兵部提起朱奇浈过去的罪行,才导致孝宗只留正军百人为校尉,其余改隶属太原右卫,认为不可允准朱奇浈所请,但武宗准了朱奇浈所奏。[14]

正德三年(1508年)二月,朱奇浈奏本府宗支人多,各將軍所生子女有冒報歲數的,無可查考,请求令各將軍府查報。禮部商议,武宗说宗支事重,朱奇浈既然有奏,应该集收生人等及宮眷研審,如果有朦朧,就追究罪,今後須保勘奏報,仍通行各王府一體遵行。[15]

十二月,朱奇浈奏堂侄奉國將軍朱表桗先前聘娶典仗所餘丁田林的女儿,因祖父去世未婚,如今服闋,上疏請求。武宗说王府子女禁止与本府軍校之家選配,如何违反,应该另选婚配,以後有違者被禮部查出,就停婚,被選之家戍邊卫不宽恕。[16]

正德四年(1508年)六月,因朱奇浈所请,給其弟故鎮國將軍朱奇淵宮眷飬贍米每年五十石。同月,慶成王府儀賓雷景聱、李經因毀詈法官,被朱奇浈拘押治罪仍不服,谪戍遼東寧遠卫;輔國將軍朱奇泠、朱奇瀾因詈辱法官、不服朱奇浈戒諭,革除祿米三分之二,賜勑切責。[17]

正德五年(1510年)五月,朱奇浈和永和王朱表桻请求恢复侍卫官军,下兵部商议,认为二府典仗正校足以充使令,不宜奏扰,请求怪罪辅导官不能谏阻之罪。武宗诏令给正军百名,改为校尉,不为成例,辅导官免追究。[18]

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因朱奇浈奏请,命每年给故輔國將軍朱表杆夫人劉氏等食米五十石。[19]

正德八年(1513年)五月,朱奇浈奏儿子镇国将军朱表杜不遵训诫,朱表杜的禄米被革去三分之一。[20]

輔國將軍朱奇潡因杀人被幽禁鳳陽,其子朱表榍奏请代父受过不获准。六月,朱表榍與弟朱表榾赴京自奏,刑部商议其罪,武宗下詔逮問諸守門巡捕及左右從人,姑且宽宥朱表榍、朱表榾之罪,令庆成王府嚴格管束。[21]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三月,因查实庆成王府宗室多有作恶、朱奇浈以修家庙为名科敛族属财物又与仪宾陈宾多蓄校卒骚扰地方,有违祖训,柳祥等六人处死,邹廷玺等四十三人发戍边卫,朱奇浈弟镇国将军朱奇瀶降庶人,辅国将军朱表檬、镇国将军朱奇溼革禄米三分之二,朱奇浈弟镇国将军朱奇、镇国将军朱奇洏、辅国将军朱表桐、朱奇溼子辅国将军朱表栿、镇国将军朱奇㵬、朱表𣝉革禄米三分之一,镇国将军朱奇濣、朱奇潘、朱表檊、辅国将军朱奇湋、朱奇浹、朱奇沇停禄米半年,朱奇浈嫡长子镇国将军朱表𣡵姑且宽宥,陈宾杖八十革为民,庆成王府校卒仅留下五十人,其余皆还隶原卫。[22]

最初山西郡王以下禄米按例三分之二折为银两,其余给米。庆成、永和二王府取用很多米,交米的百姓为之所苦。刑部侍郎张纶等讯问二府狱情,归因上报,户部商议令二府禄米都折为银两,其余郡王及将军中尉仍旧。四月,准奏。[23]

慶成王府陰館郡君生子徐锜、徐林,徐林死后,郡君的堂弟也是朱奇浈的弟弟鎮國將軍朱奇涇想娶徐林的遗孀为妾,贿赂郡君的同胞兄弟輔國將軍朱奇况。朱奇况强迫徐锜接受聘礼,徐锜愤怒,手刃了舅舅朱奇况及其子奉國將軍朱表樜。事发,由鎮巡官按問,正德十二年(1517年)六月,徐錡擬斬監候,朱奇涇因其他事曾革祿米,令朱奇浈切責。[24]

正德年间,朱奇浈因贤孝闻名,得到赐敕褒奖。嘉靖初年,尚书王琼告诉朝廷朱奇浈有子七十人。[25]

嘉靖二年(1523年)闰四月,辅国将军朱奇涏因淫縱不檢為巡按御史王秀所劾,朱奇浈切責之,治誘引撥置者之罪。[26]

五月,因朱奇瀶和辅国将军朱奇曾受贿私选犯罪人为仪宾尚六合郡君,命夺禄米各三分之一,朱奇浈也因失察代奏被降敕谴责。[27]

六月,朱奇浈弟鎮國將軍朱奇澆因盜支官銀,為巡撫都御史胡錠參奏,明世宗敕朱奇浈切責之,奪其祿米三分之一。[28]

八月,应朱奇浈所请,赐御制文集、《历代臣鉴》各一部。[29]

朱奇浈年老称病,请求由朱表𣡵代理府事。十月,准奏。[30]朱奇湞喜歡與士大夫交遊,朱表𣡵則深居簡出,朱表𣡵的庶长子朱知燫常年侍奉祖父,內贊決府事,外應酬賓客。[31]

嘉靖三年(1524年)六月,朱奇浈以府内宗人违法,请求下敕禁约,世宗准奏,告谕朱奇浈正己律人,不得假此徇私,以负朝廷和睦宗族之意。[32]

嘉靖五年(1526年)四月,庆成王府輔國將軍朱奇淘因藏匿大盜获罪,詔革祿米三分之一,仍敕令朱奇浈嚴加禁治。[33]九月,慶成王府奉國將軍朱奇洏因淫縱不法為巡按御史馬錄所劾,詔奪祿米半年,敕令朱奇浈切責。[34]十月,慶成王府奉國將軍朱奇汍因淫縱不法获罪,詔削奪祿米三分之一,敕令朱奇浈戒飭。[35]

嘉靖七年(1528年)正月,山西巡抚都御史江潮举朱奇浈孝行,诏赐玺书银币以为旌表。[36]

嘉靖九年(1530年)四月,因朱奇浈和山陰王朱成鍪所请,各赐《明倫大典》一部。[37]

十二月,因肃王朱贡錝、堵阳王朱同鉣、南川王朱申锯、长阳王朱恩钠、陵川王朱诠𨮒、襄陵王朱徵钤、朱奇浈都年逾七十,命赐玺书及给羊酒币帛,令各府进表官带上致以问候。[38]

后事

嘉靖十二年(1533年),朱奇浈去世,谥端顺。葬汾州孝臣里。[39]

朱表杜性貪戾,曾经率惡少跳墙乘夜入府藏,偷窃朱奇浈的金子,丧父后又想趁喪劫夺其遺物未遂;朱奇浈另一子镇国将军朱表樤收父婢為妾,與其子也入府藏偷金,為母妃侯氏所奏。明世宗调查后,于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削朱表杜为庶人,夺朱表樤及其子輔國將軍朱知烐禄米三分之二。[40]

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二月,册封朱表𣡵为庆成王。[5][41]

评价

家庭

妻妾

  • 王妃侯氏

子孙

  • 嫡长子:镇国将军→庆成恭裕王朱表𣡵
  • 子:镇国将军朱表杜,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革为庶人
  • 第五子:镇国将军朱表榽,弘治二年(1489年)十二月赐名[42],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在世
  • 子:镇国将军朱表楓,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在世[40]
  • 庶七子:镇国将军朱表樤,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赐名,[43]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夺禄米三分之二,三十六年(1557年)六月夺俸禄一年[44]
    • 子:輔國將軍朱知烐,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夺禄米三分之二[40]
    • 子:輔國將軍朱知𩇭,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六月夺俸禄半年[45]
  • 庶八子:镇国将军朱表梇,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赐名[43]
  • 孫:輔國將軍朱知燯[46]
    • 子:奉國將軍朱新堤[46]

轶闻

《明盛事》载庆成王有百子,都长大成人,长子袭封,其余都封镇国将军,彼此都未必认识,都长着高鼻梁。《明外史》认为此庆成王就是朱奇湞。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弇山堂别集》卷034
  2.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五十七》
  3.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八》
  4.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三》
  5.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诸王世表一
  6.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五》
  7.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
  8.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五》
  9.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
  10.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二》
  11.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五》
  12.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八》
  13.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十七》
  14.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七》
  15.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
  16.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五》
  17.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一》
  18.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三》
  19.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一》
  20.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
  21.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
  22.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五》
  23.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六》
  24.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
  25. 《明史》卷一百一十六列传第四诸王
  26.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27.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28.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29.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
  30.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31. 武登雲. . . 三晉出版社. 2017: 1725. ISBN 9787545715446.
  32.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十》
  33.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六十三》
  34.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六十八》
  35.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六十九》
  36.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八十四》
  37.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38.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
  39.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338卷
  40.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九》
  41.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二》
  42.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三》
  43.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六》
  44.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八》
  45.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七》
  46. 武登雲. . . 三晉出版社. 2017: 298. ISBN 9787545715446. 施錢功德主……慶成王府輔國將軍知燯男奉國將軍新堤慶成王府儀賓張維城……峕大明萬曆肆年歲次丙子秋七月二十二日㒰誌
前任者:
父温穆王朱锺镒
明慶成國國王
1499年-1533年
繼任者:
子恭裕王朱表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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