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仕𡒳

灵丘僖靖王朱仕𡒳(1433年—1493年5月17日),明朝灵丘荣顺王朱逊烇嫡长子。[1][2]

生平

早年

正统十一年(1446年)封灵丘王长子。[2]

天顺五年(1461年)八月,朱逊烇派朱仕𡒳赴京问安。有司上奏,明英宗不信,结果朱仕𡒳和仪宾张惠果然到了,张惠还带着三封奏本,奏称想迁离绛州、给保官(保宫下属的官署,为拘禁囚犯的监狱)进献马匹。英宗认为这才是朱逊烇以问安为名的真实目的,并无尊敬朝廷之意,且虽引用祖训中世子代为入朝的例子,但也应该先上奏获准才能启程;因张惠和教授不能谏止,令法司将他们与给驿官吏都逮捕问罪;朱仕𡒳按礼法也难以轻饶,但念在身为宗亲,仅勒令返回;命朱逊烇自述以赎罪;并写信给鲁、肃诸王告知此事。[3]天顺六年(1462年)五月,张惠被下狱问罪期间,礼部上奏朱逊烇奏称女儿闻喜县主去世,因没有丧主,许久没有下葬,请求饶恕张惠令他回家主丧,英宗才特别赦免张惠。[4]

成化七年(1467年)九月,因朱逊烇奏称朱仕𡒳身为继承人没有俸禄,两个孙子已年长却无法举行婚礼,山西钞法不通,朝廷令朱仕𡒳二子朱成鈠和朱成𨭖的岁禄折色内改为给实米五十石。[5]成化十年(1470年)四月,朱逊烇奏称朱仕𡒳没有禄米,听闻绛州绝户民田四百九十七顷,请求交给自己耕种,按例纳粮。户部勘察覆奏请求酌情赐给,等朱仕𡒳支用禄米时就用种地所得作为他的本色禄米,获准。[6]

成化十一年(1471年)五月,户部奏按旧制郡王长子之子暂封辅国将军,禄米八百石,等长子袭封,再进镇国将军,加禄米为一千石,朱仕𡒳尚未受封,其子朱成鈠、朱成𨭖、朱成铜应该都还是辅国将军,却因有司失察被封为镇国将军,始封已大约十年,多支的禄米亦当扣除。明宪宗同意,但指既往不咎。[7]八月,朱逊烇薨。成化十二年(1472年)二月,朱仕𡒳因父王禄米停支,请求给千石以备养赡,诏命给五百石。[8]十三年(1473年)二月,代王朱成鍊奏朱仕𡒳孝事父母,每日三次问安,无论风雨寒暑,亲侍汤药,衣不解带,向天祈求愿意亲自代替父亲,丧父后哀伤得昏过去,四日不喝水,孝行可嘉,请求旌表为宗室楷模。宪宗赐敕书嘉奖告谕。[9]

袭封後

成化十三年(1473年)四月,遣寧陽侯陳瑛、駙馬都尉蔡震、楊偉、樊凱、成安伯郭鐄、南寧伯毛文、安順伯薛珤、廣寧伯劉瓘為正使,尚寶司司丞李溥、中書舍人楊泰、兵部郎中宋訥、刑部郎中舒春、工部郎中張達、吏部員外郎陳政、戶部員外郎郝冕、禮部員外郎趙繕為副使,持節册封朱仕𡒳為靈丘王,[1][2]西城兵馬副指揮李旺女為靈丘王妃。[10]

九月,朱仕𡒳母郭太妃去世。朝廷得知,按制度賜祭葬。[11]

弘治三年(1490年)十月,朱仕𡒳说各处城池门禁河道铺路屯堡应该按时修筑,工部覆奏,获准。[12]弘治四年(1491年)正月,朱仕𡒳奏请不要改调取用熟悉边事的各边巡抚、都御史,可加秩增禄令其久任以保障军民,吏部覆奏认为不可,孝宗同意。[13]

弘治六年(1493年)五月,朱仕𡒳薨。朝廷得知,辍朝一日,按制度赐祭葬,谥僖靖[2]次年,庶长子朱成鈠袭封。[1]

评价

家庭

妻妾

  • 王妃李氏
  • 妾謝氏,生朱成鈠

子孫

  • 庶長子:鎮國將軍→輔國將軍→鎮國將軍→靈丘莊和王朱成鈠,天順八年(1464年)六月賜名
  • 庶次子:鎮國將軍→輔國將軍→鎮國將軍朱成𨭖,天順八年(1464年)六月賜名[14]
    • 第三子:朱聰㶍,弘治四年(1491年)七月賜名[15]
  • 子:鎮國將軍→輔國將軍→鎮國將軍朱成銅
    • 庶長子:朱聰澋,弘治十二年(1499年)正月賜名
    • 庶次子:朱聰溍,弘治十二年(1499年)正月賜名[16]
    • 庶三子:朱聰浩,弘治二年(1489年)正月賜名[17]
  • 第七子:鎮國將軍朱成鏺,成化十三年(1473年)閏二月賜名[18]
    • 第一子:朱聰𤁥,弘治六年(1493年)五月賜名[19]
  • 第八子:鎮國將軍朱成䥩,一作「朱成𮣚」「朱成⿰金致」,成化十三年(1473年)閏二月賜名[18],嘉靖六年(1527年)以廬墓孝行受明世宗褒獎[20][21]
    • 嫡次子:朱聰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七月賜名[22]
  • 第九子:朱成釳,成化十三年(1473年)閏二月賜名[18]
    • 第一子:朱聰𣾺,弘治三年(1490年)七月賜名[23],弘治十三年(1500年)六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24]
  • 第十二子:朱成鏒,成化二十一年(1481年)十月賜名[25]
  • 子:鎮國將軍朱成鍇
    • 嫡長子:朱聰㵧,弘治元年(1488年)四月賜名[26],弘治六年(1493年)閏五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27]
    • 庶三子:朱聰湑,弘治十二年(1499年)七月賜名[22]
  • 子:鎮國將軍朱成鋏
    • 第三子:朱聰湞,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賜名
    • 第四子:朱聰潝,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賜名[28]
    • 第五子:朱聰𣾄,弘治六年(1493年)閏五月賜名[27]
    • 第六子:朱聰浯
    • 庶七子:朱聰渼[16],弘治十八年(1505年)十一月革去祿米三分之一[29]
  • 子:鎮國將軍朱成䥨
    • 子:朱聰𣲹,萬曆四年(1576年)四月在世[30]
  • 女:陸川郡君,儀賓趙定,弘治二年(1489年)四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31]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明史》卷一百零一
  2.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五》
  3.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三十一》
  4.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
  5.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五》
  6.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七》
  7.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一》
  8.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
  9.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二》
  10.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五》
  11.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
  12.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四》
  13.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误作朱成鈠所奏。
  14.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六》
  15.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三》
  16.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六》
  17.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
  18. . . 賜代府靈丘榮順王長子仕𡒳第七子名曰成鏺第八子名曰成𮣚成𮣚:抱本作⿰金致。第九子名曰成釳
  19.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五》
  20. . . 甲子靈丘王聰滆奏稱鎮國將軍成䥩成䥩:抱本䥩作𮣚。有孝行親沒結廬墓側負土疊塚晨夕號泣不絕 上聞之深加嘆賞賜敕諭獎齎以銀幣羊酒且諭禮部自今宗室中有孝行卓異如成䥩成䥩:抱本䥩作⿰金敬。者令撫按官奏聞獎勵
  21. . . : 29b. 十二月甲子靈丘王聰滆疏上鎮國將軍成䥩孝行禮部以聞 上諭輔臣曰今日朕閱各衙門奏牘見禮部一疏為乞恩旌表孝行事朕閱之再三甚為嘆其成䥩天性如此不但下民難之而朕亦不能生盡其養亡又盡其哀深可旌表但該部意謂宗支與庶民不同今後不許請立牌坊只照例賜敕獎諭朕復思之宗支既與庶民不同若止賜敕為獎似反不及士民也在坊牌委不可立朕欲定為制今後有孝行實跡等項應旌獎者許親王奏來若係親王則令撫按官奏來仍行勘明寫敕遣官齎持往諭并賜以銀段羊酒庶得揚其善行以風動諸親卿等議看可否如可朕欲親撰敕文仍賴卿調潤行如今年終日多事務便回具帖子來於是大學士楊一清等請即降旨傳行報可
  22.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二》
  23.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四十》
  24.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三》
  25.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一》
  26.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十三》
  27.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六》
  28.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八》
  29.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
  30.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九》
  31.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五》
前任:
父荣顺王朱遜烇
明靈丘國國王
1477年-1493年
繼任:
子庄和王朱成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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