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英属时期
海峡殖民地时期的新加坡是指1826年至1942年的新加坡史,在这一时期,新加坡连同马六甲和槟城并称为“海峡殖民地”。自1830至1867年,海峡殖民地为英属印度孟加拉管辖区的一个分区。自1867年起,海峡殖民地自成一区,直接由伦敦的殖民地部(Colonial Office)管辖。在这一时期,新加坡快速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贸易站,人口迅速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英国对新加坡的统治初期
1819年,英国官员斯坦福·萊佛士登陆新加坡并建立一个贸易据点。一开始,荷兰反对英国在新加坡的贸易势力,认为此举有损荷兰在这一地区长期占有的优势。到1822年,荷兰已经清楚意识到英国无意放弃在新加坡的势力。
1824年的英荷协议巩固了英国在新加坡的地位,此协议规定了双方在这一地区的势力和瓜分。马六甲海峡的北面成为英国的影响势力范围,而南面则是荷兰的势力范围。这一协议对该地区有着深远影响:今日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受英国影响,今日的印度尼西亚受荷兰影响。1826年起,新加坡归属东印度公司管辖。
归属孟加拉辖区时期 (1830–1867)
1830年,海峡殖民地成为英属印度的孟加拉辖区的分区。[1] 这一状态持续到1867年。
英属直辖殖民地 (1867–1942)
随着新加坡不断发展,海峡殖民地管理当局的管理匮乏与管理不当逐渐凸现。英属印度当局对当地治理消极,对当地生活条件现状冷漠,官僚主义丛生,新法律难以通过。这些都惹恼了新加坡当地的商人群体,于是英国政府最终在1867年4月1日正式批准了新加坡成为一个英国直辖殖民地,一切事务由殖民总局而不是由英属印度管理。
作为一个英属直辖殖民地,海峡殖民地由一总督直接管理,其常驻新加坡,并由行政局和立法局协助管理。行政局和立法局尽管不是选举产生,但是当地人进入政府的比重不断扩大。
护华团
殖民政府颁布了许多措施来解决新加坡的当地社会问题。在毕麒麟的领导下,一个保护华人的机构在1877年建立,该机构旨在减少帮派火拼、减少妇女卖淫。1889年,总督史密斯禁止天地會或羅祖教之類的秘密组织。
参考文献
- . U.S. Library of Congress. [18 July 2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5).
- Sunday Times (printed edition), 25 July 2010, page 9, "Living with Nature" (an email interview with Lee Kuan Yew) by Lim Yann 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