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县
平县
,是
明代
交阯承宣布政使司
谅山府
七源州
下辖的一个县,后陷入安南,治所约在今越南平嘉县的东北部,与长定县相连
[1]
。
沿革
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朔(1407年7月5日)置,隶
谅山府
七源州
[2]
。
永乐七年正月二十二乙丑(1409年2月6日),并平县入
水浪县
[3]
。
参考数据
《越南历代疆域-越南历史地理研究》,陶维英着钟民岩译,商务印书馆,1973,第192页
「七源州领水浪、琴、脱、容、披、平六县」,《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六十八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朔
「并交阯
上文州
之
库县
入本州,
庆远县
入杯兰县。
七源州
之
披县
入本州,
容县
入
脱县
,平县入
水浪县
」。《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八十七永乐七年正月乙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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