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額投資免稅制度

少額投資免稅制度日语:英語:,金融專有名詞縮寫),為2003年平成15年)1月[1]間,日本參考英國稅務,對於境內民眾開立個人儲蓄帳戶()投資理財商品可以享有免稅制度[2]所制定的投資理財商品,投資獲得利益額度內可以免於扣繳預扣所得稅()稅賦制度。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
假名
平文式罗马字

按交易方式區分的少額投資免稅制度類別

少額投資免稅制度按交易方式可分為一般少額投資免稅制度()、新式少額投資免稅制度()、定期定額少額投資免稅制度(、)、青少年少額投資免稅制度()。

  • 一般少額投資免稅制度,於金融機構開立帳戶進行證券信託共同基金等金融商品買賣,利益所得於特定額度內可以免於扣繳。
  • 新式少額投資免稅制度2024年令和六年)設定分類,目的為取代一般少額投資免稅制度優惠件,差異於免稅期間為終身、免於扣繳預扣所得稅額度上修,可與定期定額少額投資免稅制度帳戶共存。
  • 定期定額少額投資免稅制度2018年平成30年)設定分類。
  • 青少年少額投資免稅制度2016年平成28年)設定分類。

參考文獻

  1. . 《MSN產經新聞》. [2013年12月7日].
  2. . 《日本經濟新聞》. [201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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