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然
姚文然(1620年—1678年),字弱侯,号龙怀,南直隶桐城县(今安徽省桐城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文学家。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后仕清,官至刑部尚书。
姚文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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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庶吉士 大清刑部尚书 | ||
籍贯 | 南直隶桐城县 | |
族裔 | 汉族 | |
字号 | 字弱侯,号龙怀 | |
谥号 | 端恪 | |
出生 | 年代不详 南直隶桐城县 | |
逝世 | 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 安徽桐城县 | |
亲属 | (子)姚士基 (曾孙)姚范 (玄孙)姚鼐 (女婿)张廷玉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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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崇祯十五年(1642年),姚文然举壬午科应天乡试,崇祯十六年(1643年)联捷癸未科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甲申之变,明亡,一度自杀未遂,[1]一说降于李自成,授密云县知县。[2]后归故里。
清王朝初建,下诏求贤。顺治三年(1646年),姚文然经安庆巡抚李犹龙举荐赴京,授国史院庶吉士。顺治五年(1648年)任礼科给事中,改兵科。顺治八年,苏、浙、皖水灾严重,上书要求灾区漕米减免和改征折色。康熙五年(1666年)补户科给事中。康熙十年(1671年)升任左副都御史,又升左都御史。康熙十五年(1676年)官刑部尚书,任内刚正无私,冤狱多有平反。明朝刑罚惨酷,南北镇抚司如同人间地狱,姚文然于清初任刑部尚书时,禁绝严刑峻法。晚年益深研性命之学,尝曰:“刃杀人一时,例杀人万世,可无慎乎?”康熙十七年(1678年)卒于任上,朝廷命赐祭葬,谥端恪。
参考资料
- 《安徽通志》本传载:“明亡,闭户自经,以救苏”,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一八○卷,第2页。
- 《明季北略·二十二卷》:姚文然,南直安庆桐城人。崇祯癸未进士。以貌不扬,改授密云县伪令。
- 《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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