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村
起源
由1896年夏季奧運至1920年的奧運中,各國的運動員、官員都分散於不同的賓館內。此舉被國際奧委會認為並「不利於奧運組織工作及各國運動員之間的交流」。於是並在《奧林匹克憲章》中規定:奧運會組委會應提供「至少一座在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幕式前兩周至閉幕式後3天期間可入住的奧林匹克村」。[1][2][3]
發展
1924年舉行的第8屆巴黎奧運,法國首次將運動員集中於指定的房舍中,後來,奧運村漸漸的成為了每屆奧運的指定宿舍。當中的宿舍一定要在主體育場、練習場附近,並且必須提供膳食及交通服務,同時要有如醫院、商店等其他配套設施。
隨著奧運愈來愈廣泛,愈來愈多的國家及運動員參與,奧運村的面積亦愈大並提供更多配套設施,如於2004年雅典奧運中,整個奧運村佔地1.24平方公里,更包括了一所醫院、興奮劑檢測中心、幾個宗教場所、餐廳、游泳池、跑道和兩個室內訓練館。
奧運結束後,有些奧運村會拆除,另外有些則會改裝後做為商品房、私人住宅、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出租、出售,或轉交大學使用作寄宿用途。
參考資料
- Alipour, Sam. . ESPN The Magazine. July 23, 2012 [11 Februar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3).
- Wyatt, Ben; Palmeri, Tancredi. . CNN. August 12, 2012 [11 Februar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8).
- Harris, Rob. . The Huffington Post. July 18, 2012 [11 Februar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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