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水凳
坐水凳(英语:)俗称贴加官,是水刑的一种,可用于侦讯嫌犯,自古即在使用,有些国家视其为刑求而禁用,一些国家例如美国则尚未视其为刑罚,而被允许使用。2004年由于《拷问备忘录》被泄露,美国实施坐水凳的行为被世界广泛得知。[1]然而美国政府高官多次表明,坐水凳并非一项折磨[2]。直至2006年,美国小布什政府禁止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坐水凳。2014年美国中央情报局解密说明,实行“强化审问技术”(即刑讯)并不能获得更多有效情报,或得到嫌疑人的配合。
方式
侦讯者会命令被侦讯者躺在一张特制的长凳,此种长凳为脚部略高于头部,固定其双手双脚,在头部盖上布后,在头部持续浇水。如此会让被侦讯者产生溺水的错觉而心生恐惧,以达到吐实的目的。
历史
在15世纪,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对于异端分子即采用此方式审问。16世纪时,法国法律将坐水凳列入法式标准审问法(Torturae Gallicae Ordinariae)中。1623年安汶大屠杀发生后,荷兰东印度公司亦采用此法审问嫌犯。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皇军占领新加坡后,亦以此法审问嫌犯。纳粹德国时的盖世太保亦使用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阿尔及利亚、智利及柬埔寨等国家,许多人亦接受过此法审问。
争议
由于坐水凳不像鞭打等会在身上留下可辨识的伤痕,因此美国官方仅视其为「极限审问」,但国会及民间视其为刑求。英裔美籍政治评论家克里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在2008年8月号的《浮华世界》杂志上发表文章,陈述亲身坐水凳的恐怖体验。他说:「相信我,这当然是刑求。假如坐水凳不构成刑求,那就没有什么可以叫做刑求了。」[3]
伤害
虽然坐水凳不在身上留下可辨识的伤痕,但有些受侦讯者在过程中会因为呛到水甚至吸入性肺炎而受伤害。另外有些人因此导致心理方面的伤害,例如无法淋浴,下雨时会惊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