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府
吉安府,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改吉安路置,治庐陵县(今江西吉安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吉水、万安两县间赣江流域及安福、永新等县地。属江西省。

吉安府在江西省的位置(1820年)

清雍正十年(1732)《江西通志》的吉安府治图
清代吉安府仍为江西省行政区。据《清史稿》记载:吉安府「冲,繁,疲,难」[1],隶吉赣南宁道。顺治初因之。乾隆八年,析永新西北境、安福西境,置莲花厅。领县九:庐陵县、泰和县、吉水县、永丰县、安福县、龙泉县、万安县、永新县、永宁县、莲花厅[1]。
1912年,中华民国废吉安府。
注释
- 《清史稿》卷六十六 志四十一/地理十三/江西/吉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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