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日语:*/?,昭和26年政令第319号)是日本的一项法规,涉及出入境管理制度[1](包括进入日本、返回日本、离开日本以及外国人在日本居留所需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居留资格制度、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职能,以及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相关行为的处罚等),以及基于难民公约和难民议定书设立的难民认定制度。[2]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日本國政府國章(準)
日本法律
正式名稱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
通稱、簡稱入管法、出入国管理法、入国管理法
編號昭和26年政令第319号
種類外事法
效力現行法
公布1951年10月4日
施行1951年11月1日
所管法务省
內容出入境管理、难民认定
相關旅券法入管特例法领海外国船舶航行法
制定時題名出入国管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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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参考资料

  1. 中国领事服务网. . cs.mfa.gov.cn. [2023-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5).
  2. . elaws.e-gov.go.jp. [2023-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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