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的公共政策[1]造成单身人士比已婚者获得更多权益,是造成假离婚在中国大陆高发的因素。中国大陆常见的假离婚与假结婚类似,发生于房屋征收、购置房产等过程中。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获得购房资格[2]、降低房屋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节税是个人选择假离婚的重要原因。2016年2月22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后,针对已婚人士的房产税下调,假离婚不再起节税作用,但仍能降低首付款比例[3]。2017年来自北京的假离婚实例中,一对夫妻通过假离婚,取得购房资格,由此得到了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收益,获得近十年的个人收入[2]。与之相比,2016年北京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5.2万元[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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