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驻华大使馆

丹麦驻华大使馆丹麥語),是丹麦王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馆址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1]。除了大使馆本馆以外,丹麦也在广州市上海市设有总领事馆。[2]

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馆
概要
類型大使館
地點 中国北京市
地址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39°56′35″N 116°27′17″E
启用1950年
建筑师Gehrdt Bornebusch[*]
使馆
馆务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國
所属部門丹麦 丹麦外交部
大使马磊()
网站
kina.um.dk/zh-cn/
地圖

历史

1950年1月9日,丹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5月11日,两国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并在北京设置公使馆。1956年2月15日,两国达成协议,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

历任大使

另见

参考资料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8-10 [2021-03-30] (中文(简体)).
  2. . 丹麦驻华大使馆. [2022-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4) (英语).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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